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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杂谈】论《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为什么不能被划为《哈利波特》正传

首先《哈利波特》不存在第八部。七部曲的设定并非是写到第七本书正好写完的,而是“七”这个数字是《哈利波特》系列中非常有意义的数字。比如韦斯莱家七个孩子、伏地魔的七个魂器、主角和作者生于七月等等。这个数字是不可能随意改动的。

答主也是七号生人,当然这是个很有缘的巧合。所以在《哈利波特》系列上,无论是原则上还是情怀上,都是不可能也不应该有《哈利波特与某某某》这样标题的长篇小说续作存在的。

下面聊聊《哈利波特》的官方同人《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

冠名同人,就是因为作者不是JK罗琳本人。只要不是她本人动笔,仅仅是授权或者请人代笔,都只能划为同人作品行列。

 但是大家要注意的一点是,官方同人是从来不可能划为正传的!

这里可以举一个例子:

《火凤燎原》是答主非常喜欢的三国历史类漫画。原作品是漫画,那么《火凤燎原》的衍生品即是同人。包括《火凤燎原》的舞台剧、同人小说和同人漫在内,都不是作者陈某本人的作品。

  
陈某原作《火凤燎原》漫画 

那么如何看待《火凤燎原》已经出版的王怡兴的同人外传作品《翼德》《奉先》《袁方》等九部小说呢?它们都是《火凤燎原》原作者陈某亲自画的封面和插图,那么小说内容可以看作《火凤燎原》正传么?

  
 王怡兴的《火凤燎原外传》小说

答案是:NOOOOOOOOOOO!!!

陈某是漫画家,不是小说家。他的官方作品只有漫画而不是文字输出。《火凤燎原》外传小说是火凤粉丝王怡兴写的作品,尽管被原作者陈某代言画了封皮和插图,但是陈某对外传小说的内容是不负责的。陈某也宣传了《火凤燎原》舞台剧,但是说舞台剧所表现的是真正的《火凤燎原》你就是在逗我。

《火凤燎原》粉丝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王怡兴的外传——即陈某授权的官方同人与原版漫画大相径庭的风格和巨大的质量差异。更有很多外传内容与《火凤燎原》漫画严重冲突的故事情节,因此遭到火凤粉丝一定程度的抵制。  

再看《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 

该作品是舞台剧剧本,而《哈利波特》系列是畅销魔幻小说(电影是衍生品),二者本身就没有什么可比性。所以说《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被说成第八部《哈利波特》实属误人子弟,忽悠不明真相的路人。

同时,《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剧本剧情质量之低令人震惊,和《哈利波特》原著小说差之十万八千里,甚至远远不及在野的粉丝同人作品。自打出版以来就面临着粉丝的群嘲,连剧本作者都不得不站出来说该剧本是在自己想法的构架下写出来的。

《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的舞台剧是成功的,但这和垃圌圾的剧情剧本没有什么关系。就像电影《胡桃夹子与四个王国》特效制作、道具服装等都是世界一流毋庸置疑,但剧本一塌糊涂是不争的事实。

而且《哈利波特》情怀的力量是非常巨大的。就像笔者如此讨厌《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的哈迷也花钱买了这本书,尽管只看了一遍就束之高阁。我的与HP相关的书籍,只有这一本是崭新的。

 

但为什么如此低质量的作品会得到官方授权得以出版呢?

同理,陈某为什么会允许和原版漫画《火凤燎原》差之甚远的外传小说出版呢?

 
  

大卫·海曼才是《哈利波特》电影中权力最大的人

JK罗琳是《哈利波特》的母亲,但孩子生出来后,打造这颗巨星就不是她自己说了算的了。

再试想一下罗琳授权了一部真正牛逼到能和原著叫板的同人作品,接受了它的设定为官方。那么以后发展《哈利波特》的新剧情——比如现在的五部《神奇动物》电影剧本,大家究竟是听罗琳的还是听那个牛逼的官方授权同人作者的指挥?

如果牛逼同人作者又出了更厉害的作品,把罗琳的原作比得黯然失色,那么《哈利波特》这个IP下的巨额财富和荣誉又如何分割?这是个很难解决的问题。 粉丝的忠诚来自于作品的质量,如果罗琳的原作小说真的被更厉害的同人抢走了读者,那么对罗琳本人来说绝对是个尴尬的处境。

所以《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被群嘲、被粉丝剔除《哈利波特》正传对罗琳来说是双刃剑。这既保证了她的既得荣誉,也在舞台剧的特效成功下得到了经济利益。

没有无条件的爱,哪怕是《哈利波特》的母亲也是一样。

 只有利益才是真正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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