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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同人读后感】黑夜中的两种狂欢——《永无止境的夜》作者亲笔感言

黑夜中的两种狂欢

该同人感言 授权转载于《永无止境的夜》作者:mimosa-n    乐乎ID为  @amazing 


十五年前,当我在那台又笨又圆的蓝色联想台式机上敲打出非常具有中二意味的题目“永无止境的夜”的时候,我怎么也不会想到十五年后,我会在微博上的知乎官方账号里重新看到这些中二得让我面红耳赤的文字。年轻时的狂想早已被时间冲刷得所剩无几,初次发布这些文字的活力吧也已关闭了好几轮,数据都丢失殆尽,而当时在论坛上热热闹闹的同好们,也像《那些花儿》里唱的那样——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

多么奇怪,就连我自己都已经遗忘这篇文,没有把它收进我的文章目录里,即使它是我人生中第一篇完坑的中篇小说(之前还有一篇十二万字的原创小说被我坑掉了),而它如此顽固地扛过了十五年时间的冲刷,在一个个充斥着乱码和断章的txt文档里,在一个个点进去就会弹出“性感荷官在线发牌”的下载网站里,顶着一个甚至我都不认识的作者的名字,重新闯进了我的世界。它用堆砌到几乎是可笑的文字,唤起了那些深夜里背着爸妈偷偷打字随时警惕网线可能被掐的时光,那些还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昏暗网吧散发出的汗味和香烟味,以及那些放晚自习后骑着自行车从高高的斜坡直冲而下爆发出的大笑。它把我从现在这个社畜的躯壳里猛力拉出,再把我推进十五年前的那个孩子的身体里,对我说,看,这是你忘掉了的自己。

那时的自己,对于“黑暗”有着奇怪的执著——除了莱姆斯的番外篇,故事全都发生在黑夜里,人物在黑夜里又哭又笑,无论是拥抱死亡,或是拥抱新生。甚至是发生在午后的莱姆斯番外篇里,关于他深夜里啃食自己胳膊的剧情也在不断闪现。仿佛不在深夜之中叙述这些故事,人物不在一片黑黝黝的背景里露出张苍白的脸,就显得不够有逼格,不够有深度。后来我知道了故事的深度跟灯光打得有多黑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这种对于黑暗之中人性被逐渐剥开的情节的热爱,倒是一直在我的文字里逡巡。而文里的那个设定不明的怪物(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写的这个奇怪的戈耳工到底长啥样……),更像是为了剥去人性的伪装而存在的道具,以人性之恶为饵食。

于是围绕着这个没有具体形象,没有动机,甚至都不知道是真实存在还是老伏搞出来的幻影的怪物,两组年轻人展开了全然不同的狂欢。蛇院的两位选手,卢修斯和西弗勒斯,自以为是祭品,满怀悲壮踏上旅程,却在互相揣测指责背叛的过程中不自觉地上演了荒诞的喜剧,他们向死而生,最终在种种令人哭笑不得的巧合中幸存了下来。狮院的另一对选手,詹姆和西里斯,喜气洋洋地庆祝他们升格为父亲和教父,并且还完成了凤凰社的侦测任务,殊不知他们此刻的欢乐在一年后就会坍塌殆尽,永不复返。死亡的狂欢,生命的狂欢,在黑暗中它们成为一体的两面,把这些只有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扔到命运的车轮下碾压。这几人或是自私阴暗,或是光明勇敢,或是两者皆有,这都无关紧要,最终不过生死有命,万物皆为刍狗。莱姆斯也许是这里面看得最明白的人,他对狮院和蛇院的人都有着同样的悲悯,他也是最后被留下来的那个人,虽然他未能走到最后。

两场关于死亡和生命的狂欢,再加上观察者的视角,构成了这篇七万多字的小说的三个部分。所以亲爱的读者们,你们可能会发现蛇院的两位凄凄惨惨戚戚且中二异常,而狮院的两位则是从头到尾说相声,詹姆逗哏,西里斯捧哏,到了莱姆斯的番外篇,又突然变成了文艺小清新的调子。这是因为每个部分的主角眼里的世界,都是不同的——食死徒眼中充斥着黑色的世界,在傲罗的眼睛里可能会渲染上更多的色彩,然而在孤独的狼人眼中,只有不紧不慢流过的,残酷的时间。(才不是因为我那时写作水平太菜没法在快一年的时间里保持文风的一致性呢!。)

至于这篇小说里的人物塑造,这是我感到最为尴尬的部分。于写作时间而言,它成文于哈利波特原著第六部在大陆正式出版之前,仅能用前五部的设定作为参考,那时候西弗勒斯的深情人设并没有立起来,亲世代的信息也相对有限。所以这篇文里有许多个人的发挥,并且这些发挥没有什么依据可言,只不过是个中二青少年脑内的“他们应该这样!”“让他们这么干吧!”的冲动想法。那时候我还非常热衷于让人物在极端场景下做出一些反常举动,比如西弗勒斯突如其来的求死欲望,或是詹姆高兴起来就进入地主家的傻儿子mode,美其名曰极端环境下人性的暴露,现在看来只能说一句,孩纸,你OOC了。

不过,它能在互联网一轮轮数据的冲刷下,跨越十五年的时光,顽强地留存到今天,还神奇地蹦到了我的主页上,也许在人物塑造上,它也不尽然只有缺点。它刻画出了一个虚荣,怯懦,被唯血统论洗脑,却在关键时刻选择违背规则拯救同伴的卢修斯;一个阴暗,沉浸自我世界,人生空虚,却能镇定地面对伏地魔和邓布利多的心灵读取,并讽刺有权力的人都如此相似的西弗勒斯。它描述了那四个虽已成年,却还像小学生一样学老师的腔调嬉笑打闹的年轻人,并且说,他们终将逝去。

在一些几乎像是胡闹的文字里,我能看到那个十几岁的作者的努力。即使笔力不足,生活经验也不足以让她想象成年人的生活,她还是很努力地把卢修斯的第一人称视角和西弗勒斯的第一人称视角分开。当故事由卢修斯叙述的时候,他会对周围环境有更多的观察,考量更多的利益,并且把它们放在天平上不断称量,他在不断质问自己和他人,瞻前顾后。视角转到西弗勒斯的时候,他的思维会更加具有跳跃性,环境描写也会变得更加迷幻,佐以直白的,恶毒的内心描写。有趣的是,西里斯和莱姆斯都有第一人称视角的描写,而詹姆从头到尾都没有。他一直是被他人注视的对象,是那欢乐的,光明的,必要的时候能够变得靠谱且善解人意的存在。所以在最终结局的时候,是他拥抱着其他三个人,轻轻地抚摸着莱姆斯的脑袋。

然而现在的这个我,隔着十五年的时光,来评价中学时的自己塑造人物如何,又何尝不是一种讽刺呢?这篇文章本身,就如同莱姆斯番外篇里的那个罗马尼亚黑球,被施加了魔法,永远地定格在了我十几岁的时候。它是一篇不怎么成功的,文笔拙劣生硬的同人,却也是我的少年时代的某种映射。那时我也曾有三个要好的朋友,四人组在学校里同样横冲直撞,上课时嬉笑打闹,翘了自习课去吃肯德基,惹得年级组长怒不可遏。好笑的是,我们的班主任因为跟年级组长素来不合,倒是偷偷给了我们大拇指。当然得到班主任大赦的前提是,我们不管怎么胡闹,学习成绩都拿得出台面,而我就是那个可恶的一直占据着年级第一的家伙。我曾经以为我是詹姆,结果十五年过去了,我发现我其实是莱姆斯。大家都各自消散在了时间的洪流里,只有我留在这里,对着这个施了魔法的黑球,唏嘘不已。

那么,正在注视着这个将我十几岁的狂想凝固在某个瞬间的魔法球,或是之前已经阅读过它,今日前来重温的读者们,无论你是否感觉到了共鸣,是为黑夜中的恐怖悬疑氛围所吸引,还是为里面人物扭曲的心理描写和行动逻辑所困惑,我都十分感激你们能够走进这段疯狂的想象,跟随着那个十几岁的孩子,去展开一段冒险。我也已经跟着她,走了很长的路。她在足以定格时间的,名为“文字”的魔法里,对我挥着手,说,谢谢你一路的陪伴。



PS:这里需要特别感谢 雲绯

,如果不是她在知乎上的推荐,我可能真的就完全丢失掉这个魔法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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